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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在「網路城邦」李笠的部落格閱讀到<< Facebook的迷思>>

文章大意為她在facebook開了一個帳戶,先後傳去給兩個兒子;兩個兒子並末將其加為「朋友」,因為都覺得那「很奇怪」。


後來上線之後,才了解到兒子不願她對他們的生活與朋友往來一目瞭然;就如同她自己的心境一樣。


 


兒女生活的點點滴滴,經由facebook,有時候朋友反比我和我太太先知道,正在迷惘是否也應該加入facebook;也正在納悶兒女為何沒告知我們這「新玩意」。李笠作家這篇<< Facebook的迷思>>剛好給予了解惑作用。

 


確實只有尊重別人的隱私權,才能給自己更大的空間和時間。家庭成員雖為最緊密關係的「共同體」也不例外,只有每一位成員都適度的尊重其他成員的隱私權,才能讓每位「獨立個體」擁有更大的空間和時間。


 


雖然說,facebook可透過穩私的設定,讓不同群組的朋友,看到的東西不一樣。但經過這樣的設定的「不真」,也會是「很奇怪」的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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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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