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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的特質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德國) 康德


 


婦女要統治,而男人要被統治(尤其是在婚前),於是就有古代騎士精神的尊重婦女。這種騎士精神本身先就包含著自己是招人喜歡的這種信念。年輕人總是擔心自己惹人討厭,所以在女人圈子裡感到狼狽(困窘)。女人聲稱,他用自己所引起的尊重來制止男人的一切糾纏,即使毫無功績仍要求人家敬重自己,這種驕傲和權利來自女性本身的合法要求。


 


女人是拒絕者,而男人是追求者。女人的屈從是一種恩賜。大自然要讓女人被追求,所以女人在(按照口味)作選擇時不必像男人那麼挑剔。而大自然也把男人構造得更為粗獷,只要在他的形象上表現出保護女人的力量和幹練,他就足以使女人喜歡了。除非女人在形象方面是令人噁心的,而對於戀愛的可能性的選擇又十分挑剔,這時她就只好表現為追求者,而他卻成了拒絕者。這甚至會在男人眼裡整個地降低女性的價值。


 


女人必須顯得是冷淡的,相反,男人在戀愛中必須顯得熱情洋溢。一個男人不聽從他所愛的人的要求是可恥的,而一個女人輕易地順從所愛的人的要求才顯得可恥。女人要使自己的魅力在一切高雅之士身上起作用,這種欲求是賣弄風情;而裝出愛上了所有女人的姿態則是尊重婦女的文雅。這兩者都是矯揉造作,只能成為時髦,不能產生任何嚴肅的結果。例如風流韵事只是已婚婦人裝腔作勢的自由,或是與此相同的,從前在義大利存在過的高等妓女業。關於這方面,有人說,比起混在個體家庭之中進行社交來,這似乎包含著更多文明的公共交往的純正教養。


 


男人在婚姻中追求的只是他的女人,但婦女追求的是一切男人的傾慕,她們打扮自己只是為了她們嫉妒的女性的眼睛,也就是要在魅力和高貴舉止上壓倒別的女人。相反,男人打扮則是為了老婆的眼睛,如果想讓妻子不因他的上衣感到羞恥也能算打扮的話。


 


男人對女人的缺點評價很溫和,而女人對女人缺點的評價卻很嚴厲。至於年輕姑娘,如果要她們選擇由男人的法庭還是女人的法庭來判她們的過失,她們肯定都會選擇男子來做她們的法官。在文明的奢華氣派中,女人只是出於被迫才表現出品行端正,她們毫不隱晦地希望自己最好變成男人,這樣她們就可以給自己的意向一個更大更自由的活動餘地。但沒有一個男人會希望成為女人。


 


(錄自 任柏良 編著 人間智慧書 第四卷 在凡俗中遇見愛情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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