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溺身於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英國) 培根


 


埃辟克拉斯說過一句不很高明的話:「人生不過是一座大舞台。」,似乎一個本該思考天意,追求高尚目標的人,卻應一事不做而拜倒在一個小小的偶像面前,成為自己感官的奴隸──雖說還不是口腹之欲的奴隸(那簡直是與禽獸無異了),但畢竟是娛目色相的奴隸,而上帝賜予眼睛本來是有更高尚用途的。


 


過度的愛情,必然會誇張對象的性質和價值。例如,只有在愛情中,才總是需要那種浮誇諂媚的辭令。而在其他場合,同樣的辭令只能招人恥笑。古人有一句名言:「最大的奉承,人總是留給自己。」,只有對情人的奉承應算例外。因為甚至最驕傲的人,也甘願在情人面前自輕自賤。所以古人說得好:「戀愛者難保神智清明。」,情人的這種弱點不僅在外人眼中是明顯的,就是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會很明顯──除非她()也在愛他()。所以,愛情的代價就是如此,不能得到要求的愛,就會得到一種深藏於心的輕蔑,這是一條永恆的定律。由此可見,人們應當十分警惕這種感情,因為它不但會使人喪失其他,而且可以使人喪失自己。


 


至於其他方面的損失,古人早告訴我們,那追求海倫的人,捨棄了天皇和巴立斯的禮物。這就是說,「溺身於情」的人,是甘願放棄財富和智慧的。


 


當人心最軟弱的時候,愛情最容易入侵,那就是當人春風得意、忘乎所以和處境窘困、孤獨、淒涼的時候。雖然在後一情境中不易得到愛情,但人在這樣的時候最急於跳入愛情的火焰中。由此可見,「愛情」實在是「愚蠢」的兒子。但有一些人,即使心中有了愛,仍能約束它,使它不妨礙重大的事業。因為愛情一旦干擾事業,就會阻礙人堅定地奔向既定的目標。


 


我不懂是什麼緣故,使許多軍人更容易墜入情網,也許這正像他們嗜愛飲酒一樣,是因為危險的生活需要歡樂的補償。


 


人心中可能潛伏有一種博愛傾向,若不集中於某個專一的對象,就必然施之於更廣泛的大眾,使他成為仁善的人,像有的僧侶那樣。


 


夫妻之愛,使人類繁衍。朋友之愛,致人於完善。但那荒淫縱欲的愛,卻只會使人墮落毀滅。


 


(錄自 任柏良 編著 人間智慧書 第四卷 在凡俗中遇見愛情)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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